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
服务单位 |
蓬溪县妇幼保健院 |
主管部门 |
蓬溪县卫计局 |
服务对象 |
托幼机构 |
事项子类型 |
其它:托幼机构卫生评价 |
咨询电话 |
08255996283 |
监督投诉 电话 |
08255391269 |
办理形式 |
现场办理 | ||
服务内容 |
对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 | ||
办理时间、地点 |
办理时间:收到托幼机构卫生评价申请,20个工作日内 地点:托幼机构 | ||
办理时限 |
收到卫生评价申请20个工作日内 | ||
受理条件 |
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提交托幼机构卫生评价申请书 | ||
办理材料 |
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表、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| ||
办理流程 |
托幼机构申请—保健院受理—保健院组织专家现场卫生评价—保健院出具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| ||
收费依据 及标准 |
未收费 | ||
实施依据 |
卫妇社发〔2012〕35号《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》 | ||
其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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